事项名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申请
设定依据:财金(2010)42号《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
办理材料:
金融机构应当于下一年度2月20日前,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反映当年贷款发放额、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幅、申请补贴资金金额、村镇银行年末存贷比等数据,并对自身是否达到银监会监管要求等情况进行说明。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贷款情况表,包括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幅情况,作为今后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反映本机构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各网点的当年贷款发放额、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幅、申请补贴资金金额等数据,并附银行业监管部门对该机构在当地设立网点的批复。
办理地点:bet365网站地址器609房间
办理流程:
县级财政部门收到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县级财政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包括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本县贷款发放和补贴资金情况表(见表2)和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等。
省级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送专员办审核。
专员办收到省级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送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在4月30日之前向财政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包括本省和各县贷款发放和补贴情况表,并附专员办审核意见。
财政部审核后,据实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转拨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给金融机构。
办理时间:每年的3月中旬到3月底
联系电话:(0478)7807561
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