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以下法院、检察院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法[2017]第1401号)的文件要求,对2017年及后三年巴彦淖尔市所属旗县区法院、检察院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评审。评审中心本着真实、准确、合理的原则,对巴彦淖尔市法院系统办公用房2017年和2018年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概算评审。
1、2017年法院系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评审中心于2017年9月20日至22日对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旗县区人民法院报审的2017年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概算进行了评审。本次评审共计7个项目,合计评审金额4003.08万元。评审侧重合法性、合理性。上报上级后被采纳运用。
2、2018年法院系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评审中心于2017年11月1日至3日对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旗县区人民法院报审的2018年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概算进行了评审。本次评审共计4个项目,合计评审金额728.33万元。项目被采纳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