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法税政科(财政科研所)工作职责
一、 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办法的拟定。
二、 审议其他法规、规则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
三、承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管理工作,组织财政处罚听证,管理国家赔偿费用。
四、拟定贯彻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办法和措施。研究提出本市地方税制改革和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及收入分配的建议。提出减免税的建议。
五、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 组织开展财政调研工作。
七、 组织开展财政学会工作。
八、 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