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科工作职责
一、 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参与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 负责了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和行业发展现状。
三、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预算安排建议;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
四、 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支持的重点和顺序。
五、 负责分析和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六、 对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七、 负责管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优抚救济等资金。协调有关科室和分管部门,对上级补助我市的社会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提出科学合理的分配意见。制定落实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具体办法。
八、 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与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分配意见,配合税务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基金征缴,及时与相关部门对账,协调分管部门编制年度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